各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時間
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2、13、19、2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因證件號碼填寫不一致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有關報名政策及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詳見附件2)。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三)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四)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2025年度報考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七)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考試評價”-“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知公告”專欄《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后,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戶注冊、上傳基本照片、學歷學位信息維護、綁定微信后,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成績查詢。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
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點。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報名時,系統將對被檢索為歷史考生的應試人員實行自動確認,已通過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均須進行現場確認。海陽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本縣區考生的資格初審及現場確認工作,地址為海陽市南京街與香港路交叉口東200米海發大廈14樓1409。聯系電話0535-3107603。
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
應試人員填報并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經單位審查、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應試人員現場確認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2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3.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
4.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5.非公醫療機構需要出具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出具取得資格后從事本工作經歷證明。并將1-5材料掃描件以“姓名+初級/中級報名材料”命名發送至海陽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郵箱:hywsrsk@yt.shandong.cn。
(三)應試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網上繳費。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試人員須于2025年2月7日-16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四)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須及時登陸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25年4月2日-20日。
四、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海陽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101 |
藥學 |
102 |
中藥學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衛生檢驗技術 |
110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201 |
藥學 |
202 |
中藥學 |
203 |
護理學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208 |
病理學技術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210 |
營養 |
211 |
衛生檢驗技術 |
212 |
心理治療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214 |
輸血技術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216 |
眼視光技術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301 |
全科醫學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303 |
內科學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305 |
呼吸內科學 |
306 |
消化內科學 |
307 |
腎內科學 |
308 |
神經內科學 |
309 |
內分泌學 |
310 |
血液病學 |
312 |
傳染病學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315 |
中醫內科學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317 |
普通外科學 |
318 |
骨外科學 |
319 |
胸心外科學 |
320 |
神經外科學 |
321 |
泌尿外科學 |
322 |
小兒外科學 |
323 |
燒傷外科學 |
324 |
整形外科學 |
325 |
中醫外科學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328 |
中醫骨傷學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330 |
婦產科學 |
331 |
中醫婦科學 |
332 |
兒科學 |
333 |
中醫兒科學 |
334 |
眼科學 |
335 |
中醫眼科學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340 |
精神病學 |
341 |
腫瘤內科學 |
342 |
腫瘤外科學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344 |
放射醫學 |
345 |
核醫學 |
346 |
超聲波醫學 |
347 |
麻醉學 |
348 |
康復醫學 |
349 |
推拿(按摩)學 |
350 |
中醫針灸學 |
351 |
病理學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353 |
口腔醫學 |
354 |
口腔內科學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356 |
口腔修復學 |
357 |
口腔正畸學 |
358 |
疼痛學 |
359 |
重癥醫學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衛生 |
364 |
婦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藥學 |
367 |
中藥學 |
368 |
護理學 |
369 |
內科護理 |
370 |
外科護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372 |
兒科護理 |
373 |
社區護理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377 |
核醫學技術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380 |
病理學技術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382 |
營養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385 |
消毒技術 |
386 |
心理治療 |
387 |
心電學技術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390 |
輸血技術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392 |
急診醫學 |
393 |
眼視光技術 |
附件2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醫療類、護理類職稱,應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四、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各層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一)初級職稱
醫士(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士職稱;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按照《中醫藥法》參加中醫醫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
護士(師):按照《護士條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可視同取得護士職稱;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一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可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可參加藥(技)師資格考試。
(二)中級職稱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